
《肴肉》B0000000243 · 2021年10月5日摄于中国上海闵行和记小菜名品店
汪曾祺在其《食肉者不鄙》中有一篇专门介绍镇江肴蹄:
「镇江肴蹄,盐渍,加硝,放大盆中,以巨大石块压之,至肥瘦肉都已板实,取出,煮熟,晾去水气,切厚片,装盘。瘦肉颜色殷红,肥肉白如羊脂玉,入口不腻。
「吃肴肉,要蘸镇江醋,加嫩姜丝。」

《肴肉》B0000000243 · 2021年10月5日摄于中国上海闵行和记小菜名品店
汪曾祺在其《食肉者不鄙》中有一篇专门介绍镇江肴蹄:
「镇江肴蹄,盐渍,加硝,放大盆中,以巨大石块压之,至肥瘦肉都已板实,取出,煮熟,晾去水气,切厚片,装盘。瘦肉颜色殷红,肥肉白如羊脂玉,入口不腻。
「吃肴肉,要蘸镇江醋,加嫩姜丝。」

《提子红烧肉》B0000000242 · 2021年9月8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月湖萃·华
冷鲜肉好吃,是相对热鲜肉或冷冻肉而言的。
刚宰杀的动物,由于氧供应停止,肌肉内积存的乳酸会使肌球蛋白凝固,导致肌肉很快收缩、变硬。这时的肌肉僵硬、粗糙,且不易煮熟。当肌肉僵硬达到顶峰后便开始逐渐缓解,肌肉重新变软,口感也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这一过程称为「成熟」,大约需要一天到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为抑制细菌大量繁殖从而导致肉质腐败,成熟过程被严格控制在0至4摄氏度的温度下进行。这样的肉就叫冷鲜肉。
热鲜肉,上海人叫「热气肉」,由于从屠宰到销售都在常温下进行,为防止腐败,通常不会有足够的时间使其完成成熟过程,所以肉质相对较差;而被上海人称作「冷气肉」的冷冻肉通常采用远低于冰点的温度贮存。尽管这样的温度足以防止腐败的发生,但细胞容易遭受破坏,导致营养流失且口感变差。
就现阶段而言,冷鲜肉的品质最佳,缺点是价格比热鲜肉或冷冻肉都要高出不小。

《黑洋酥汤团》B0000000241 · 2021年10月3日摄于中国上海虹口四新食苑四川北路店
四新食苑,总店在四川北路多伦路口,翻修前叫四新点心店。这里的汤团和虹口糕团厂的糕点是几代上海人心目中绵延了半个多世纪的经典。
汤团该吃甜的还是咸的?像这样的南北之争在四新是不存在的。因为这里既有咸的鲜肉汤团,也有甜的黑洋酥汤团。由于同煮一锅,为了便于捞取时辨认, 鲜肉汤团被搓成圆的,而黑洋酥汤团则一头留了个尖儿。
即使是老虹口也不一定想像得到,四新食苑最初的源头是上世纪四十年代一个湖北人开在虹口的新芳斋糕团店。这里的汤团其实是湖北大汤团,特点是大,一个能抵得上三四个宁波汤团。如果只是想品尝,千万别贪,一碗两个足够。
对了,在四新,和汤团一样受欢迎的,还有小馄饨。

《梅干菜酱油霸王虾》B0000000240 · 2021年10月1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瑞泰和悠方店
读过蔡澜的《旅行食记》,也读过汪曾祺的《人间有味》。
尽管都谈的是美食,但感觉前者像是吃货的朋友圈:在哪,吃了什么,诸如此类。而后者不一样。汪曾祺笔下的美食,多了文化内涵和文艺气息,读来更觉亲切,也更觉有滋有味。

《龙虎山崖葬》A0105020003 · 2018年11月1日摄于中国江西鹰潭龙虎山
上世纪70年代,号称「道教第一山」的江西龙虎山几处崖洞的封板因年久朽腐而坠落,让已经封存千年之久的龙虎山崖墓重见天日。
1978年,江西省成立古工作队,着手对龙虎山崖墓悬棺进行考古研究。国家文物局对发掘出的陪葬品进行了碳14测定,结果表明,其年代大约为距今26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估计为吸引关注,1997年,龙虎山风景旅游区悬赏30万元人民币向全世界求解龙虎山崖葬习俗的成因、墓主人的身份以及如何将棺木放置在陡峭的崖壁之上这三大谜团。后经多次加码,现赏金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鲍鱼煨猪手》B0000000239 · 2021年9月26日摄于中国上海徐汇忆家一宴文定路店
忆家一宴在上海有很多家,总店开在南丹路,我们常去的是它的文定路店。
忆家一宴主打上海本帮菜,在我看来,应该说是海派本帮菜更恰当些。因为尽管依旧保留了浓油赤酱,但无论是食材选用还是烹饪手法,都有不小的提升和改变,在满足老上海人怀旧的同时,也适合新上海人尝鲜。能做到这样,是用心了的。
推荐几道菜:
忆家红烧肉,鲍鱼煨猪手,白鲳熏鱼,红蒸香鱼。
尤其是最后这道红蒸香鱼,它的汤汁拌麵鲜美无比,绝不输那些知名麵馆的葱油拌麵,不要错过。

《熟醉大头虾》B0000000210 · 2021年9月26日摄于中国上海徐汇忆家一宴
大头虾即罗氏沼虾,因头大身小得名。
故宫博物院保存有一书法立轴,名《大头虾说》,为明代书法家陈献章撰、书,解释广东一带称那些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之徒为「大头虾」的由来:
「客问:乡讥不能俭以取贫者,曰大头虾。父兄忧子弟之奢靡而戒之,亦曰大头虾。可谓也?予告之曰:虾有挺腹瞪目,首大于身,集数百尾烹之而未能供一啜之羹者,名曰大头虾。甘美不足,丰乎外,馁乎中,如人之不务实者然。乡人借是以明讥戒,义取此欤。言虽鄙俚,名理甚当。然予观今之取贫者亦非一端,或原于博塞,或于斗讼,或荒于沉湎,或夺于异好,并大头虾,皆足以致贫。然考其用心与其行事之善恶,而科其罪之轻,大头虾宜从末减。讥取贫者反舍彼摘此何耶?恒人之情,刑之则懼,不近刑则忽,博塞斗讼,禁在法典,沉湎异好,则人之性有嗜不嗜者,不可一概论也。大头虾之患在于轻财,而才与才子弟类有之。盖其才高益广,耻居人下,而雅不胜俗,专事已胜,则日畋猎驰骋,宾客交酬,舆马服食之用,侈为美以取快于目前,而不知穷之在是也。以是致贫亦十四五,即孔子所谓难乎有恒者是矣。以为不近刑而忽诸,故讥其不能自反以进于礼义教诲之道也。孳孳于贫富之消长,镏铢较之,而病其不能者,大头虾此草野细民过于为吝,而以绳人之骄,非大人之治人也。夫人之生,阴阳具焉,阳有余而阴不足,有余生骄,不足生吝,受气之始,偏则为害,有生之后,习气乘之。骄益骄,吝益吝,骄固可非,吝亦可鄙,骄与吝一也。不骄不吝,庶几乎。」

《少年》F0300000422 · 2021年5月1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新江湾城公园
在丫头,还有闹闹小的时候,花了不少精力来纠正他们的上海话发音。我们觉得这是值得的,也是必要的。因为语言是文化非常重要的元素,并且,一地的方言,蕴含着当地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延续了,文化才不会中断。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上海话中的「塑料铅桶」,桶,到底是塑料的还是铅的?
旧时的上海,管镀锌铁皮叫「洋铅皮」,做成的桶,叫「铅桶」,以区别传统的木桶。久而久之,铅桶成了一个固定搭配,泛指提水的桶,甚至木桶也常被称为了「木头铅桶」。当塑料桶出现后,上海人沿用了这一习惯,称之为「塑料铅桶」。
另一个例子是「汰脚面盆」。
记得小时候,洗脚盆有两种叫法,一种叫「脚桶」,另一种叫「汰脚面盆」。脚桶一般指木制的洗脚盆,洗脸通常是印花的搪瓷盆,称「面盆」。后来木桶逐渐淘汰,洗脚也换成了搪瓷盆,但习惯上仍称「汰脚面盆」。

《呜咽的排箫》F0100000085 · 2015年9月30日摄于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塞维利亚
印第安人,泛指除因纽特人以外的美洲大陆原住民,曾经创造了非常辉煌的文明,比如奥尔梅克文明,玛雅文明以及印加文明等。
印第安文明消亡的原因非常清晰,就是盎撒人的种族灭绝,但它的起源始终是一个谜。从现有的考古学证据来看,美洲大陆最早的文明奥尔梅克文明似乎是突然出现在美洲大陆上,其之前的历史几乎一片空白。这很容易让人猜测,奥尔梅克文明是一个外来文明。
其实早在16世纪末,一个名叫阿斯科塔的法国人根据美洲人种的外貌特征猜测,当时生活在美洲大陆的黄皮肤人群很可能是通过白令海峡迁移过来的东亚民族的后裔。一百五十年之后,到了18世纪中叶,另一个名叫歧尼的法国人推测,中国古籍中所提到的「扶桑」应该就是墨西哥一带。
更加具体的推论,是由一个名叫梅德赫斯特的英国人作出的。梅德赫斯特是一位汉学家,他认为,在武王伐纣事件中幸存的殷商人中有一部分最终流落到了美洲大陆。这就是「殷人东渡」说的最早源头。
梅德赫斯特的推论有一个致命缺陷:奥尔梅克文明出现的时间比武王伐纣要早一千多年。
尽管如此,有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支持「殷人东渡」这一观点,只是时间要更早些。
在美国的亚利桑州、新墨西哥州等地的岩画中,考古学家相继发现了几十处商朝甲骨文和中国象形字的遗迹。尤其是新墨西哥州阿尔布克市发现的上古时期印第安人创造的两万多幅岩石壁画,很大一部分描述的是中国商周时期的祭祀场景。
更直接的证据是来自墨西哥奥尔梅克遗址中心四号祭祀坑中出土的一批玉器,包括16件小玉人和6件玉圭。16件小玉人有三种颜色:绿色12件,白色3件,红色1件。而6件玉圭中的第5件玉圭上刻有文字。这些文字经中国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范毓周辨认,为「十示二,入三,一报」。经过研究,范毓周认为,「十示二」指12件绿色小玉人,代表从盘庚到帝辛的十二代商王;那件红色小人代表地位最为显贵的成汤;而剩下的3件白色小玉人则代表着商朝的三个旁系。
顺便说一下,我个人觉得范毓周的推论多少有些勉强。如果绿色小玉人和红色小玉人指代十二代商王,那总数应该是12件而不是现在的13件。
不仅有考古学的支持,近年来,在人类遗传学上也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印第安人与东亚人有着遗传学上的联系。

《港式鲍鱼捞饭》B0000000238 · 2021年9月16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恒悦荟香港广场店
相信很多人将捞饭和盖浇饭混为一谈了。
捞饭和盖浇饭的本质区别在饭。
和我们通常吃的米饭不同,捞饭的做法比较特别。它是将淘洗干净的大米先煮至七八成熟后捞起,再上屉蒸至全熟。
所以,不是所有的盖浇饭都叫捞饭。

《特级皇后披萨》B0000000237 · 2021年9月23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比萨玛尚诺宏伊广场店
「皇后披萨」,是不是在暗示「玛格丽特披萨」?
不得而知。
玛格丽特披萨,以国王翁贝托一世的妻子玛格丽特王后的名字命名,是意大利最著名的披萨。这种用番茄、马苏里拉奶酪和罗勒制作的披萨包含了意大利国旗的红、白、绿三色,是意大利国家的象征,被意大利人视作国宝,神圣而不可侵犯。神圣到什么程度?有人调侃,说只要像夏威夷披萨那样给披萨加上菠萝,就能成功激怒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真是被自己营造出来的披萨的神圣光芒晃瞎了眼。说实在的,要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大兵将披萨从那不勒斯带到美国,意大利披萨很可能和印度飞饼一样,至今仍只是一种地方平民小吃。所以,意大利人应该好好感谢一下加了菠萝的夏威夷披萨。
其实,玛格丽特披萨,活脱脱就是意大利版的乾隆皇帝下江南吃臭豆腐。生性浪漫的意大利人一直不愿意相信,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人虚构了王后的故事,伪造了王室御厨的信件,仿制了王室印章,让玛格丽特王后为自己的披萨饼店站台、背书,成功营造出「玛格丽特披萨」这样一件国宝。
好吧,伟大的玛格丽特披萨。
我翻开菜单,又加点了一份烤鸭披萨。

《虾仁猪肝麵》B0000000235 · 2021年9月22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唐大鲜
唐大鲜,杨浦中原地区的一家麵馆。
这家店不好找,虽说开在商务楼临街的一楼,但和马路中间隔着绿化带,一般路过时不怎么会注意到。
好些日子前,去那一带修脚。那回到得早了,修脚店还没开门,便想先找家麵馆填一下肚子,顺便混掉点时间,于是通过「大众点评」找到了这家店。
唐大鲜主打的是各种浇头麵,浇头都是小锅现炒,所以出麵慢。尤其是到了饭点,十有八九要等座。但味道真的可以。有时间,等一会儿也是值得的。
今天起得有点晚,十点钟光景,踩着脚踏车又跑去唐大鲜。
这次赶在了饭点前,有空座。邻桌似乎出了点什么故障,大概是口味跟以前的不一样之类。掌柜的也没多说,直接叫厨房给换了。
虾仁猪肝麵上桌,我习惯性地掏出相机。正准备拍,过来一个食客,很认真地问:「你在拍什么?为什么要拍?」我说,别紧张,我自己拍着玩,跟邻桌刚才那事不沾边儿。那人这才放心地回到自己的桌子。
我冲店掌柜的笑了笑,说,你真是有人缘。我拍照,你不急,食客倒是先急了。他笑了,说店里坐着的一多半都是老食客,有事会主动护着他。
喜欢这里的麵,也喜欢这样的气氛。

《秋》D0004000008 · 2013年11月9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
中秋谑称「月饼节」,所以月饼要吃的。今年态度极好,很用心地吃了光明邨总店、南区老大房以及真老大房的鲜肉月饼,昆明冠生园云腿月饼,蠡园文化生活馆的文创月饼,温州董福林的手工月饼,新雅的大师功夫月饼,美心月饼,贵阳轴承厂月饼,内蒙古蒙特的奶豆腐月饼。
早饭后,翻出两本书来,一本是蔡澜的《旅行食记》,一本是余秋雨的新版《文化苦旅》。犹豫了一下,最后挑了《旅行食记》来读,因为今天是中秋节,想让自己闲散些。
《文化苦旅》是要读的,不过不是现在。过些日子,比如晚秋,天稍稍萧瑟些,那时读起来应该比现更有感觉。

《藕饼》B0000000234 · 2021年5月3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钱塘秋荷开鲁店
在上海人家传统的中秋餐桌上,毛豆、芋奶、鸭,还有藕,这几样通常都是有的。
毛豆,带壳洗净,铰去两头的尖儿,撒点盐,用水煮熟后直接上桌。
芋奶,带皮与毛豆一起煮,吃的时候剥皮、蘸糖;也有先煮熟了剥皮,放入老鸭汤内当作配菜。芋奶的汁液里含有一种叫皂角甙的东西,沾上皮肤后奇痒。皂角甙在高温下很容易被分解,所以芋奶通常都是先煮再剥。
鸭子,有很多种做法:香酥鸭、八宝鸭、酱鸭,也可以和芋奶、扁尖一起炖汤。有时图省事,去街上买一只或半只烤鸭直接上桌。
藕,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糯米藕:将藕刷洗干净,切开一头,将糯米塞进藕孔,用筷子捣实,再用火柴杆将切开的头重新连上,煮熟,等晾凉后,切成片,装盘;另一种是藕饼,做法是一刀透一刀浅地切成两两相连的片,中间夹上肉糜,裹上麵糊后起油锅炸。
这几样菜,我一直不怎么喜欢,也不知道为什么。
《年味》B0000000233 · 2015年2月19日摄于中国浙江绍兴安昌古镇
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北方人对南方的很多食物完全不能接受,而南方人对北方的食物可能觉得不怎么可口,但不至于完全不能接受。
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仔细想来,应该是食材的关系。
北方的食材相对简单,无非猪马牛羊鸡鸭狗鱼,比较常见;而南方的食材要复杂得多,千奇百怪。尽管我比较贪嘴,但对于南方的很多食物,像福建的土笋冻、云南的竹虫、贵州的牛瘪等等,也实在是没有勇气尝试。
前几年在东非拜访马赛人家,见女主人在准备午餐,也是好奇,讨了一小块玉米煎饼尝了尝,很香。期间我一直不去想玉米煎饼里有没有牛血。马赛人采牛血,通常是直接用利器割破活牛的颈动脉,等采好之后再封上,很血腥。如果我知道玉米饼中有牛血,多半会无法下咽。
《上海酱鸭》B0000000212 · 2021年9月16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恒悦荟香港广场店
再过三天就又是中秋节了。
在上海,鸭子似乎是中秋节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菜,八宝鸭、酱鸭、香酥鸭、老鸭汤,怎么做无所谓,但得有鸭子。
其实不光上海,很多地方也都有中秋吃鸭子的习俗。倘若有兴趣对其追根溯源,你会发现,大都说是民间对蒙古入侵中原的一种精神反叛。
对这种说法,我是颇不以为然。因为很难想像民间甘愿冒着杀头的风险用这样的方式对蒙古统治者表达不满。
个人猜测,鸭子在驯化前是一种候鸟,而仲秋正是鸭子准备迁徙的时节,这时的鸭子最肥美,因此也最好吃。

《秋天的童话》A0116010017 · 2017年9月23日摄于中国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
据说在回答朋友最短的小说可以短到什么程度的问话时,海明威信手写下三个单词,译成中文:
「出售童鞋,全新。」
这篇小说是否真的出自海明威之手不得而知,但确属神来之笔。 寥寥数语,道出了主人公悲伤之余重拾生活的故事。

《阳产探秋》F0300000421 · 2017年11月27日摄于中国安徽歙县深渡阳产
《秋》
丰子恺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