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色》D0019000010 · 2023年11月24日摄于中国上海杨浦上海共青国家森林公园

 

其实,初为人父时,便懵懵懂懂地想过这个问题,但一直不很确定。到孩子大学毕业时,这个问题逐渐明晰起来。记得那时曾跟女儿说过,你完全不用「孝顺」,不用偿还「养育之恩」,因为那都是我的义务和责任,是不用你来背负的。往后,如果合得来,那完全可以是朋友;如果觉得合不来,那就当作路人好了。

我应该会感到失落,但不会哭天呛地。

后来,有了外孙。等外孙稍稍懂事,我坚持让他直呼我的小名,因为我也是直呼他的小名的。我觉得,和父女关系不同,外公和外孙之间并没有法定的监护和养育义务。想要处得好,最好的,便是成为朋友。

这里「朋友」的含意和汪老文中「兄弟」的含意很相似,并非生物学或社会学意义上那种通俗的理解,而是一种状态,一种令人向往的理想状态。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笃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 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未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一九九零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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