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哈瓦那》A3302000018 · 2017年11月11日摄于古巴哈瓦那

 

《人生需要出走》

蒋勋

 

宋朝词人柳永说:「今宵酒醒何处?」中国文化里面本来有这个东西。可是这个文化老了,失去了走出去的勇敢。年轻人的生命力没有了,生命力消失了。

其实我不太讲旅行或旅游,我常常用的一个字是「出走」。人在一个环境太久了、太熟悉了,就失去他的敏锐度,也失去了创作力的激发,所以需要出走。

我七零年代在欧洲读书,那时候我写关于文艺复兴的艺术史,老师问我,「你有没有去过意大利?」我说还没有。他说,「你没有在米开朗基罗的雕像前,热泪盈眶,你怎么敢写他?」后来我在意大利跑了一个月。身上就是一个背包,两件衬衫。我也曾经睡火车站,那时候坎城的火车站是一片年轻人睡在里面。他们问我,「你怎么没带报纸?要铺报纸的。」他们就分给我。早上五点,警察带了一大桶的咖啡,当,当,当,敲着桶子,叫醒大家,请大家喝完咖啡离开,火车站要营运了。

不要问该准备什么,先要问你爱什么

欧洲有种青年出走的文化。我在翡冷翠认识十四岁的苏格兰小孩,带个毡呢帽,打扫厕所一个学期存的钱,就到欧洲来旅行。花完了,一点也不害怕,就去街上吹苏格兰风笛,再继续下一段的旅行。我那时候感触很深,不同的文化,年轻人可以这么不一样。他们将来长大以后,担当的事情也绝对不一样。我们宋朝诗人柳永说,「今宵酒醒何处?」中国文化里面本来有这个东西。可是这个文化老了,失去了走出去的勇敢。年轻人的生命力没有了,生命力消失了。

我希望「壮游」,带动的是年轻人走出去,打出一片天。如果今天不能打出一片天,将来一辈子也不会有出息。很多人要去欧洲,都会觉得我在欧洲很久,就会来问我:「我要去欧洲,要准备什么?」我就会反问他,「你觉得你要去做什么?」当你自己很清楚要做什么、意志力很强的时候,所有困难可以一层层克服。我们今天小孩的准备,他们的信用卡、语文,绝对比当年拿着商品样本在欧洲闯的台湾商人好,但是他们就是走不出去,因为他们没安全感。甚至有人好几年都在问,但最后就是走不出去。

其实壮游有一部分,是先走出去再说

我常常跟朋友说,《西游记》孙悟空那么厉害,他一翻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那他去取经不是很容易吗?为什么是唐三藏取经?因为孙悟空没有动机,而唐三藏有动机,虽然没有取经的能力。但是动机是比能力重要的。没有动机,根本就没有出发点,连起跑点都没有。只要有动机,就很棒。最怕的是无所爱。如果年轻人想要走出去,我会问他,「你爱什么?」如果喜欢摇滚,要去玩重金属,想要跟乐团,我都觉得很好。此外,「壮游」的「壮」字,不只是炫耀。壮这个字,包含了一个深刻的,跟当地文化没有偏见的对话关系。

旅游是很大的反省,是用异文化,去检查自身文化很多应该反省的东西。比较里面,才了解文化的不同,没有优劣。就像写《裨海纪游》的郁永河,他看到原住民被抓来拖牛车,下雨他们就在淋雨。他就问:「为什么不让他们在屋檐下躲雨?」翻译官就告诉他,「他们其实跟动物差不多,他们是不怕淋雨的。」郁永河就叹了一口气说,「亦人也。」

所有好的旅游书,都会有这个观点。着有《真腊风土记》、出使吴哥城的周达观是元朝的北方人,所以他南下的时候,受不了天气。他不了解当地人怎么每天洗好多次澡。一年之后,他变了。当初他带着大国心态,当时元朝那么伟大,但他后来说,真腊,一个小小的东南亚国家,可是礼仪这么严整,「不可轻视也。」我觉得,人不可能没有主观,可是慢慢在旅游里面,修正自己的偏见跟主观,才是好的旅游。

不只向外观察,而是向内反省

即使只是参加旅行团,也可以有不一样的体验跟视野。现在信息真的很发达,在出发以前,可做一些准备的工作。第二个,到现场之后,尽量检讨自己的主观。我带朋友去吴哥窟,我会说,「我现在带你们去柬埔寨人的家。」他们下车都会吓一跳,真的什么都没有。我们叫做「家徒四壁」,他们连壁都没有。我在台湾,老觉得我还缺什么。到那里,我第一次想:「我在台北家有什么。」我以为我比他们富有。可是后来我看到他们男男女女从田里回来,脱光光的在河里、莲花当中,彼此泼水、唱歌,我觉得他们比我富裕太多了。我一生当中都没有这样的经验。我觉得这就是个很大的收获。所以我觉得任何一个旅游都值得,因为只要一对比,你都会回来检讨自己的生命意义和价值。旅游不只是看,更是找到自己内在,最美的东西。外在的风景,其实是你自己的心情。所以壮游绝对不只是向外的观察,而是向内的反省。

在一个环境久了,不但爆脑浆、爆肝,还会变得「僵化」与「麻木不仁」。

出走当然是一个很棒的选择,若短期无法成行,阅读、手作、聊天、学习、陪伴、分享、运动、散心、唱歌、画画,也是很不错的方法。只要能让你的生活比重产生变化的自然也会改变你的生活质量,避免脑子僵化、心灵麻木了。

有多久没抬头看看天、看看路边的小花小草、听听在行道树上吱喳的小鸟?就从这个简单的改变开始吧!

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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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C0000000008 · 2015年10月5日摄于西班牙巴塞罗那

 

「养小」,不是养小猫小狗,而是培养小趣味、小情调。「养小」是一种回归,从「治大国」回归到「烹小鲜」。

王太生曾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就叫《养小》:

清人顾仲写过一本《养小录》,记述各类清淡饮食、清甜小吃的烹饪与制作方法。

何为「养小」?养小之事,就是下厨房,劈柴炒菜,一心一意做好吃的,心无旁骛。养小,或许是捣鼓些小玩意、小喜好,贪图些小玩意、小安逸、小意趣,而且沉浸其中,自觉美好。衣食住行,寻常百姓每天所做的事就是「养小」。

喜欢做菜的文人,笔下活色生香,文从小处着手,亲切,有生活的烟火味。汪曾祺饭桌上的菜,有些是他亲手做的。他说:「拌荠菜,拌菠菜。荠菜焯熟切碎,香干切米粒大,与荠菜同拌,在盘中用手抟成宝塔状。塔顶放泡好的海米,上堆姜米、蒜米。」

蔡澜被人问起人生观,想也没想,便说:「吃吃喝喝咯。」

「养小」,养的是小闲情、真品位。从前,隐居在江南园林中的人,在水榭花池里养红鱼,让眼睛跟着鱼尾巴转;垒石叠假山,让园子里添几分山林烟岚之气;红木案几上,摆几盆微缩盆景,片石之上有山的纹路,灵动稚致,这些都是「养小」。

许多人年轻时曾有大志向,梦想成大事,创大业。经历过许多事情,遭遇过失败。到了中年,慢慢沉淀下来,喜欢养养花、种种草,摩挲小古董、小石头,钓鱼、做菜,人生绕了一圈,又回到「養小」。


《田园》F0300000227 · 2018年10月3日摄于中国江西婺源

 

《放下手机,不然你真的会瞎》

李斐然

 

微软的报告称,77%的18岁到24岁的年轻人会在做任何事之前先伸手去找自己的手机。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博士亚当 · 奥尔特研究了这种技术上瘾的现象。在他的调查里,超过59%的人承认,他们依赖社交媒体,如果超过半小时没有上网查看,他们就会觉得焦躁不安,无法集中精力。在另一次调研中,46%的人表示,他们无法忍受没有智能手机的生活。显然,我们被眼前的这个屏幕迷住了,逐渐上瘾。

对抗人类的设计

为什么屏幕会吞没我们的生活,抢走这么多的时间?在采访了开发者,查阅了数据报告后,我终于开始明白,我们每个人身边究竟在发生什么。根据微软加拿大分公司发布的关于人类注意力的研究报告,在2000年,普通人的注意力能保持12秒,而到了2013年,人们只能聚焦8秒。人类的注意力正在萎缩,但绝大多数科技产品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用户的注意力。所以,一个成功产品经理的职责,就是在一个又一个8秒内不断地释放新的刺激点,锁住用户的注意力。

这一切细微设计,从医学角度看,简直就是一出悲剧。在正常状态下,人类的眼睛每分钟要眨15到20下,也就是说,每隔3秒钟左右,眼睛有一次不自主的眨眼,这个过程被称为「瞬目过程」。每一次完全的瞬目过程,上下眼睑完全覆盖眼球表面,让泪液均匀分布在角膜和结膜上,保持它们的湿润,并且让眼球得到至少0.2秒的休息。

但是,电子屏幕设計本身就是对眼睛的一种刺激,导致它无法实现完全地眨眼,每分钟眨眼次数减少一半,甚至减少至1/3。更要命的是,屏幕还在源源不断跳出新的刺激点,眼球就会不自主地被吸引过去,从一个刺激点接连不断地转移到另一个刺激点,在移动过程中,眼睛持续保持紧张状态,完全瞬目次数明显减少。

屏幕上的这些设计,导致眼睛内膜泪液分布不均匀,增加了泪液的蒸发。最新的研究发现,过度使用屏幕最终会影响泪腺分泌,因为泪腺受到的刺激少了,总体分泌量就会受损。我们的眼睛会更容易疲劳,也更容易患上干眼症,进而诱发更多眼部疾病。这种看似并不严重的状态积年累月会影响人类视力,特别是代际视力变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预估,到2050年,全球会有超过一半的人近视,而东亚地区这个比例会更高。

人们这一行为习惯的变化,甚至改变了商业设计。所以,在北京地铁,广告最贵的地方不是人最多的车厢,而是让人不得不放下手机的地方。在换乘通道,电梯和步道相交的那部分,是全北京最昂贵的一面墙。只有在那个地方,你的眼睛会短暂地离开屏幕,看着地面迈步走上电梯。

晒太阳

那么,医生能给我们提供帮助吗?

「阳光对视觉发育的影响,是小儿眼科和视光学领域最热的课题之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眼科医生文静说。大量研究数据证明,太阳光照充足的环境,能够形成周边离焦,减缓眼轴伸长,还能刺激视网膜释放多巴胺,促进维生素D的合成,光谱均匀的日照对眼睛也有保护作用。

对照太阳和屏幕的光谱,就能清晰地看到它们之间的差异:太阳的光谱,是一种连续的全光谱,它拥有不同波段的光,这种光源经过长距离的传递,均匀地弥散在我们的眼睛里,温和而均匀地刺激视网膜细胞发育,在过去的数千年里,养护着人类的眼睛。

但电子屏幕释放出的主要是高频蓝光,这也是为什么它会影响我们的睡眠:在晚上睡觉前刷手机,屏幕上的高频蓝光向大脑神经释放了错误的信号,「现在是白天,不能睡着啊」,这会严重影响人类的昼夜节律。

关于光照对视力的保护性作用,医学界有一个著名的对照实验。研究者对照了新加坡和澳大利亚悉尼华裔儿童的近视患病率,两个研究组中都是华裔儿童,所以从遗传学角度看,他们身上的近视遗传特质应该会表现出相似性。可是,对照两组儿童的视力状况,生活在悉尼的儿童近视患病率仅为3.3%,而生活在新加坡的儿童近视率高达29.1%。研究者进而仔细分析了两组儿童的生活方式,发现新加坡儿童每周户外活动时间为3.05小时,而悉尼儿童每周户外活动时间为13.75小时。

在此基础上,新加坡的研究者详细分析了户外活动与近视的关系,共有1249名青少年参与了此项研究。这些孩子的平均户外时间都达到每天3小时以上,但近视组的孩子活动时间为3.1小时,而非近视组为每天3.6小时。研究发现,在排除了年龄、性别、种族、阅读时长、家族遗传等因素后,仅仅是30分钟的户外时间差距,多了这30分钟的小组近视患病率就下降了10%。同时研究人员发现,运动量也与近视患病率密切相关,户外运动的相关性远高于室内运动,也就是说,只有在户外运动才能真正有效地预防近视。

晒太阳很重要,这已成为视力研究者的共识,光照对于眼睛有保护性作用。尽管人无法治愈近视,但充足的光照能够避免情况向更糟糕的方向发展。研究者的建议是,儿童需要每天在至少一万勒克斯的光照下待3个小时,才能有效避免近视。但问题是,它很难实现。

最大的问题在于代际传递。相比父母双方均无近视的人来说,父母单方近视,孩子患近视的概率增加了3倍;但如果父母双方都是近视,孩子患近视的概率会增加6倍,而且这些都是后天发生的近视。所以屏幕给眼睛带来的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会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去。虽然出生的时候,人眼轴长度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在后天的环境中,眼睛出现问题的概率更高。

每年夏天,很多小升初的孩子会来医院看眼睛,他们在诊室里崩溃大哭,无法接受自己一生要与衰弱的视力共存这个事实。而在此之后,他们还将继续面临一个更严酷的世界,永远在线,永远看着屏幕工作。在漫长的代际传递后,或许有一天,人类会像退化尾巴一样,对眼睛功能的需求也发生变化。

只不过,活在此刻,还是要放下工作,走出房间,去晒晒太阳。


《小镇因斯布鲁克》A2204000007 · 2014年7月19日摄于奥地利蒂罗尔

 

圣诞节原本为纪念耶稣诞生而设立。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西方社会最重要的传统宗教节日其所蕴含的宗教意义正在淡化,从而逐步演变成一个超越宗教和种族的全球性的「购物节」和「狂欢节」。

昨天读到一篇文章,详细解释了这种演化的原因。摘录并稍作整理如下:

美国现在圣诞节都是互道「Happy Holidays」,如果你到硅谷各大公司官网或是到美国所有的大型百货公司随便逛逛,就会发现几乎都不再用「Merry Christmas」而是用「Happy Holidays」。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美国大家渐渐习惯了「Happy Holidays」。

从「Merry Christmas」到「Happy Holidays」的改变是因为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于是人们开始试着采用比较中性的表样,也就是保持所谓的「政治正确」。1950年以来,美国的基督教人口比例在持续下降,现在差不多只占到一半左右。这并不意味着美国人不再信奉基督教,而是在过去的七十年里,外来移民已经把基督教人口的「浓度」冲淡了。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千禧世代即使出自于基督家庭,也不再像过去那么保守拘泥。他们可能有信仰,但未必认真。

面对这样一种事实,可以有两种看法:保守教义派可能会认为这是敌视基督现象:传袭了好几百年的基督教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至于连耶稣的生日都要改名字了。另一种看法是接受「美国的定义」,就是当今美国「由现今五颜六色的居住者所组成」。

其实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对于圣诞节叫什么并不是很较真。你可以很虔诚地过个纯宗教意味的圣诞节,也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商场购物的好机会。重点是在「Happy Holidays」说者那一方的心意。

大概从二十年前开始,美国所有媒体及官方文件,都不再用「黑人」,即「black」和「东方人」,即「oriental」这样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非洲裔」,即「African American 」和「亚裔」,即「Asian American」。像「东方人」这样的字眼,现在已被公认涉嫌种族歧视,于公于私都不能使用。至于「黑人」虽然未必有歧视的意味,但是如果官方使用则容易被认定为不妥当,在政治上不够细致。在私下,「非洲裔」一词有点饶舌,不太好说,因此人们也许还是继续习惯用「黑人」一词,但为谨慎起见,也有人宁可饶舌一点也要避免政治不正确。

「Christmas」一词由中古世纪「Christ's Mass」,即「基督的弥撒」演变而来 ,因此完全是一个宗教节日。1950年以前的美国其基督教人口占全部人口的90%以上,那时的圣诞节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宗教节。但对于今天有一半人口属于非基督徒的美国而言,圣诞快乐一词有点强迫之嫌。于是有人创造出「假日快乐」以确保政治正确。

非基督徒其实并不在乎「圣诞快乐」这个千古名词,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个购物休息的好机会。改成假期快乐似乎有点多此一举,但政治正确就是不管有没有人在乎,你都要考虑用词的中立性。所以官方改用「Happy Holidays」其实是一种细致的表现。

尽管当今美国在朋友或家人之间还是会习惯性地使用「Merry Christmas」,可是对于大众、陌生人,或者必须书面表达的时候,则几乎清一色都用「Happy Holidays」。

当然,听者可能并不都很在意,重点在于这样的改变是出自于言者。这表明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个世界有跟你我不一样的人,我们也要注意到他们的感受,而我们不能假设他们不在乎。

最后一点:如果你也要跟着时代潮流改用「Happy Holidays」记得「holidays」是复数形式,因为如果是单数,那么在圣诞节这一天说这一句祝福则又是在暗示「圣诞快乐」。而使用复数意义就完全不同,它即包含圣诞节,同时也包含除夕和新年。指在天数上也需要谨慎,而必须包括除夕和新年。


《信仰的力量》F0100000052 · 2018年3月24日摄于中国青海西宁塔尔寺

 

我一直怀疑原始宗教与巫术同根同源。今天刚好读到一篇这方面的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

宗教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而有关宗教的起源是什么,则是研究宗教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问题。即使是不研究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普通人,有时也会好奇宗教的起源。

对于这一问题,不同学者有不同回答。著名的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其成名之作《金枝:巫术与宗教研究》中提出,宗教的起源是巫术,宗教是由巫术演变而来的。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回答。因为在我们的日常观念里,宗教与巫术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尽管它们都与神灵有关。有些教派甚至一度强烈反对巫术的存在,严惩乃至杀害巫师。那么为什么弗雷泽会认为「宗教的起源是巫术」呢?

要理解宗教和巫术之间的联系,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宗教和巫术究竟是指什么。

巫术是什么?

什么是巫术呢?一般来说,所谓的巫术就是相信「交感率」,即相信两个或多个事物通过「神秘的交感」可远距离地相互作用;或用古代哲学语言来说,可通过「不可见的以太」将某物的力量传达给他物。

巫术的原则或原理主要有二:第一,相似律,同类的事物相生,或者说,相同的原因产生相同的结果。据此形成的法术可称为「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即巫师仅仅借助模仿来达到目的;第二,接触律,也叫「触染律」,相互接触过的事物即使分离后仍会产生相互作用。根据这个原则,只要某人接触过某物,巫师就能通过该物而对该人施加影响,这类巫术可叫做「接触巫术」。

所谓的巫术是对自然规律的歪曲,是一种「伪科学」,这是弗雷泽就巫术与科学两者关系所作的基本判断。人类从一开始就探索着大自然的奥秘。但是,原始人还不能真正了解自然过程,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和驾驭自然的底下能力,相反他们盲目自信,以为能控制自然,使之造福于自己,加祸于敌人。这种无知的企图就是巫术活动。

巫术在基本观念上是与科学相近的。巫术观念早就认定,自然界是有规律、有秩序的,事物的演变是可预见、可推算的。因此,和科学一样,巫术也对人有强烈的吸引力。

但正如前面指出的,巫术是对自然规律的曲解、对思维原则的误用。弗雷泽强调,巫术的谬误并不在于对客观规律及其作用的假定,而在于曲解了自然规律,误用了思维原则。联想原则是人类思维的基本规律,若加合理应用可结出科学的果实,而滥用只能产生「科学的假姐妹」:巫术。

「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弗雷泽在《金枝:巫术与宗教研究》中说。

宗教是什么?

巫术与宗教有什么关系呢?这是弗雷泽进一步追究的问题。

但他清醒地意识到,如何定义宗教,这是宗教研究中最棘手的难题。每个学者在考察宗教和巫师的关系之前,都要提出自己的宗教概念,可世界上也许没有比「宗教的性质」更众说纷纭的研究课题了。

显然,要想拟定一个公认的宗教定义是不可能的,目前能做的只是:先说明自己所理解的宗教,再前后一贯地使用这个定义。弗雷泽的回答十分简明:

「我说的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自然力量的迎合或抚慰。这样说来,宗教包含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就是:对超人力量的信仰,以及讨其欢心、使其息怒的种种企图。」

在这个定义里,「信仰(理论)」和「讨好(实践)」两个因素相比,首要的是信仰,即相信宇宙或世界的主宰是神灵,其次才有可能形成讨好的企图。

据此,弗雷泽指出了宗教与巫术的两点主要差异。第一,关于自然过程的可变性与不可变性。

宗教信仰显然相信这样一点:自然事物的产生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改变的;也就是说,崇拜者通过讨好或取悦自然进程的主宰,有可能说服或诱使神灵来按照人的利益改变某些事物。

如前所述,巫术原则恰好相反,认为大自然的运行过程是客观的、不变的,对此人为地讨好、哀求、说服、恐吓等一概无济于事。所以,上述不同的信念所表现的就是两种矛盾的宇宙观。

第二,宇宙或世界的统治力量是有意识、有人格的,还是无意识、无人格的。

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宗教区别于巫术的原因。宗教作为一种取悦超自然力量的企图,其本身就暗示着那个被讨好者是有意识、有人格的,他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确定的,是可被说服或被打动的,只要人们能投合他的兴趣、情感和意志。

就这一点而言,巫术也是跟宗教对立的,因为巫师相信,自然过程是由机械的、不变的法则支配的,而不取决于任何意志或人格。虽然巫师常跟神灵打交道,可他们是用仪式和咒语来加以强迫或压制,而不是像宗教徒那样去讨好或取悦。总之,在巫术那里,一切有人格的对象,不管是人还是神,最终都受制于非人格的力量。

正是根据上述差异,弗雷泽做出了一个著名的判断:巫术早于宗教。因为巫师只不过是误用了最简单、最基本的思维原则:相似或接触的联想,宗教却假定大自然的幕后还存在一种有意识、有人格的力量,即神灵;显而易见,「人格神」的概念比原始的相似或接触观念复杂得多。

打个比方,即使连野兽也会把相似的东西联系起来,否则就无法生存;可是谁会认为野兽也有信仰,也相信大千世界是由某个强大无比的怪兽在背后操纵着呢?与巫术相比,宗教显然是以更高一级的心智和概念为基础的。

因此,合乎逻辑的判断很可能如下:在人类发展进步过程中,巫术的出现早于宗教的产生,人在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和谄媚手段以求哄诱安抚顽固暴躁、变幻莫测的神灵之前,曾试图凭借符咒魔法的力量来使自然界符合人的愿望。

那么,巫术是怎样演变出宗教的呢?弗雷泽对这个问题抱有谨慎态度。在他看来,对于这样一个深奥的问题,需要解释的事实非常庞杂,现有的调查材料也很不充分。因而,目前只能提出一个近似合理的假说:宗教是对巫术谬误的一种认识,是对人类无知无能的一种反思。

事实上,人类较高级的思想运动大体上都是由「巫术的」发展到「宗教的」,更进而到「科学的」这几个阶段。

在巫术的思想阶段,人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应付重重艰难险阻,他相信自然界一定的既定秩序,觉得肯定可以信赖它、运用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当他发觉自己想错了,伤心地认识到他所以为的自然秩序和自信能够驾驭它的能力,纯粹都是幻想的,他就不再依靠自己的才智和独自无援的努力,而谦卑地委身于自然幕后某一伟大而不可见的神的怜悯之中,并把以往狂妄地自以为具有的广大能力都归诸于神。

于是,在思想比较敏锐的人们心目中,巫术思想逐渐为宗教思想所替代,后者把自然现象的更迭解释为本质像人、而能力无限超过人的神的意志、神的情感或愿望所规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解释又令人不能满意,因为它假定自然界的活动,其演变更迭,不是取决于永恒不变的客观规律,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易无常的。这是未经缜密考察的臆说。

相反,我们愈仔细观察自然界的更迭现象,愈加感到它们严密的规律,绝对的准确,无论在什么地方观察它们,它们都是照样准确地进行着。我们的知识每取得一次伟大的进步,就又一次扩大了宇宙间的秩序的范畴,同时也相应地限制了宇宙间一些明显的混乱的范畴。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能够预见:人类获得的更多的知识,将会使各方面看起来似乎真实的混乱,都化为和谐,虽然在某些领域内命运和紊乱似乎还继续占统治地位。

思想敏锐的人们继续探索宇宙奥秘以求得更深一层的解答,他们指出:自然宗教的理论是不适当的,有点儿回到了巫术的旧观点上;他们明确认为(过去巫术只是明确地假定)自然界现象有其不变的规律性,如果周密观察就能有把握地遇见其进程,并据以决定自己应采取的行动。总之,作为解释自然现象的宗教,已经被科学取代了。

按照弗雷泽的逻辑,「宗教起源于巫术」这种观点似乎能够解释得通。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弗雷泽「从巫术到宗教」的宗教起源模式过于简单化、绝对化了。

仅就前提而言,弗雷泽把巫术和宗教截然分开,这一点就不太符合现实,因而也无法成立。越来越多的田野考察材料表明:土著部落的思想信仰并非单纯的,而是复杂的或交织的。在某些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巫术不但不是宗教的前身,反而属于宗教退化的结果。

宗教的起源到底是什么?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给出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这大概就是宗教的奥秘所在,也是宗教学的魅力所在。


《牧马人》F0100000047 · 2017年9月24日摄于中国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

 

1999年,邓宁和克鲁格做了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他们先让受试者完成「沃森四卡片选择作业」以区分出受试者在逻辑推理能力上的差异,然后再选取一半的受试者进行逻辑推理能力的训练,而另外一半则在相同时问内完成一些无关任务作业。最后,邓宁和克鲁格要求受试者评价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并预测答对题目的数量及百分位排名。结果很有趣:逻辑推理能力最差的受试者对自己的能力排名估计过高,甚至超过了平均水平;而那些逻辑推理能力最好的受试者则低估了自己的能力排名。

这种现象称为「邓宁克鲁格效应」。

邓宁将这种现象归纳为:「如果你没有能力,你就不会知道自己没有能力。」

摄影师杰米 · 温莎认为,「邓宁克鲁格效应」可以反过来理解:越是不具备专业技巧的人,越是会认为自己很专业。他的这一见解既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大多数新司机都觉得自己驾驶技术过人,逢车必超;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大多数刚开始接触摄影的人往往更容易被自己的「作品」惊艳到。他将视为一种认知偏见和心理陷阱,并且告诫准备入门的同行:只有纠正和避开这种认知偏见和心理陷阱,才有可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摄影师。


《猪蹄姜》B0000000032 · 2017年2月1日摄于中国广东广州

 

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前两季总导演。下面这篇文章是他对美食的理解。

 

《美食的终极目的》

陈晓卿

 

因为工作关系,我这些年总混迹美食圈。然而,正因为喜欢路边店或者「苍蝇馆子」,于是总有朋友找我理论,一般会从环境、文化、店面卫生一直说到烹饪技艺。如果做这样的单项比拼的话,和那些逐渐形成品牌的名门大店相比,路边店确实没有一项有获胜的把握。后来,为了避免口舌之争,我都会祭出一招撒手锏:小馆子,便宜,吃得起。

比如这些天我常去的一家路边店,叫「张妈妈」,三个人吃到肚歪也不过百十元。价格实惠,再加上位置又在单位附近,很快,最近几周这里成为我的食堂。

这家张妈妈是分店。关于这个在北京顽强生存下来的薄利四川小馆有很多传说,据说有不少投资人给他们设计了新的盈利模式,但他们仍然是成渝两地街边小馆的路数,材料新鲜,上菜快,下手重,镬气旺,走大众家常菜的套路。比如回锅肉,和传统回锅肉不同的是,张妈妈的回锅肉切得特别薄,旺火成型,夹一片,配上斜切成马耳状、刚刚断生的青蒜苗,满口都是略带辛辣的脂香。再比如口水腰花,用泡椒和鲜椒炒出香味,加入四川酸菜丝和生姜丝烹煮,开锅时下处理好的腰花,酸辣麻爽立刻附着在鲜嫩腰花的每一道切口上,吃起来让人欲罢不能。这里几乎所有的菜都对主食充满「仇恨」,每一道上来都能让人消下去一碗米饭。

下饭,这是家常菜天经地义的任务。那天吃完,我很满足地发了一条微博拉仇恨,效果不错。不过也有人留言,说张妈妈不过是遍布北京的成都小吃的水平,还有人说不要误导读者对美食的判断,真正的美食是味觉艺术,而不是只为果腹。

针对前一种意见,我很容易回答。因为绝大多数的成都小吃并不是专业厨师在操作,所以菜品质量和口味飘忽不定。而张妈妈的菜虽谈不上精致,但不仅对川渝家常菜的还原度很高,而且品质相当稳定。对于第二种意见,我觉得可能是价值观的不同,这个问题要回到「什么是美食」这样的基础讨论中展开。主流美食家认为,美食是现代商业发展的产物,而薄利小馆往往很难负担高昂的运营成本,很难形成品牌,理应被忽略。但我总觉得,如果小馆都为了商业运营而大幅度增加成本,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很多人也会因此无法光顾。

个人以为,美食的终极意义在于获得幸福感。这种幸福感有时候和食物本身相关,有时候和生活经历相关。在近30年的纪录片从业经历中,我一直喜欢寻找接地氣的题材。尽管为主流电视台服务,但我的本职工作也不用和商业名流、当红明星打交道。每一天,我从镜头中看到的都是普通百姓的面孔,张妈妈这样满是人间烟火的小馆让我特别踏实。和成功人士在一起时,反而会让我不自觉地拘谨起来。

我的很多美食家朋友都告诉我,希望我多了解一些高大上的食物,比如宫廷菜、官府菜、盐商菜。对这些菜,我很尊重,但一直没有心思去研究。说得极端一点,我不是对菜不感兴趣,而是对官府、商人不感兴趣。我尊敬的一位大哥一直对我很关心,他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我:「你不能永远满足于扫街嘴,吃大肠的和吃燕鲍翅的永远不是一个阶层。」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我也不排斥一些像艺术一样精致的美食,而且,在我偶尔需要请客的时候,那些装潢别致、服务周到、菜品设计精致的高大上餐厅,确实满足了朋友们的口腹之欲以及我脆弱的虚荣心。但本质上,我永远没有办法离开街边小店的气氛,我依然觉得美食的终极目的,是让人在进食过程中感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幸福。这种幸福感是非常主观的,吃家常菜得到的满足感,吃燕鲍翅并不一定能得到。就像莫言的「我奶奶」在高粱地里野合,秦可卿在天香楼中云雨,如果两者相较,我更喜欢高粱地里的自在和天性。

就这样,我总也走不上美食家的正途,自己也挺遗憾。就像年前,我又去了张妈妈的小馆子。那天有点早,店面刚开门,伙计还在干活,有个中年女人在择着辣椒,另外三个人在串着钵钵鸡里的串串。我坐下点了菜,继续听他们聊天。临近春节,话题围绕着回乡。

小伙子说年后他还会回来,因为有个心愿还没完成。「我非常想知道茅台酒的味道。」小伙子说。

操着「椒盐」普通话的中年妇女甲:「没有喝过,但我知道,一瓶要1000多块钱。」

中年妇女乙:「我也没喝过,但我知道,我老公说,好酒喝了,第二天脑壳不疼。」

中年妇女甲:「不过,酒呢,最好还是不要多喝,喝多了误事。比如,假如你犯了事儿,躲到我们店里打工,万一你喝醉了,你就会说出来,然后,你的脑壳就没了。」

这是位于北京金台路,一家面积不到200平方米的小川菜馆。上午11点,一切都在准备当中。我是一个普通顾客,在等着即将到来的热气腾腾的午饭,我觉得我非常喜欢这里。至于美食家什么的,我暂时忘记了。


《天边有朵火做的云》A0106020004 · 2012年8月6日摄于中国西藏当雄纳木措

 

伯特兰 · 罗素是二十世纪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无神论或者不可知论者,是上世纪西方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学者和和平主义社会活动家之一。罗素被认为是与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和怀特海一同创建了分析哲学。他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对逻辑学、数学、集合论、语言学和分析哲学有着巨大影响。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其「多样且重要的作品,持续不断的追求人道主义理想和思想自由」。

《论老之将至》不是罗素众多鸿篇巨制中的一部,而是一篇有关如何看待和对待晚年的短文。

 

《论老之将至》

英 罗素

 

虽然有这样一个标题,这篇文章真正要谈的却是怎样才能不老。在我这个年纪,这实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忠告是,要仔细选择你的祖先。尽管我的双亲皆属早逝,但是考虑到我的其他祖先,我的选择还是很不错的。是的,我的外祖父67岁时去世,正值盛年,可是另外三位祖父辈的亲人都活到80岁以上。至于稍远些的亲戚,我只发现一位没能长寿的,他死于一种现已罕见的「病症」:被杀头。我的一位曾祖母是吉本的朋友,她活到92岁高龄,一直到死,她始终是让子孙们感到敬畏的人。我的外祖母,一辈子生了十个孩子,活了九个,还有一个早年夭折,此外还有过多次流产。可是守寡以后,她马上就致力于妇女的高等教育事业。她是剑桥大学格顿学院的创办人之一,力图使妇女进入医疗行业。她总喜欢讲起她在意大利遇到过的一位面容悲哀的老年绅士。她询问他忧郁的缘故,他说他刚刚同两个孙子孙女分开。「天哪!」她叫道,「我有72个孙儿孙女,如果我每次分开就要悲伤不已,那我早就没法活了!」「奇怪的祖母。」他回答说。但是,作为她的72个孙儿孙女中的一员,我却要说我更喜欢她的见地。上了80岁,她开始感到有些难以入睡,她便经常在午夜时分至凌晨三时这段时间里阅读科普方面的书籍。我想她根本就没有工夫去留意她在衰老。我认为,这就是保持年轻的最佳方法。如果你的兴趣和活动既广泛又热烈,而且你又能从中感到自己仍然精力旺盛,那么你就不必去考虑你已经活了多少年这种纯粹的统计学问题,更不必考虑你那也许不很长久的未来。

至于健康,由于我这一生几乎从未患过病,也就没有什么有益的忠告。我吃喝均随心所欲,醒不了的时候就睡觉。我做事情从不以它是否有益健康为依据,尽管实际上我喜欢做的事情通常都是有益健康的。

从心理角度讲,老年需谨防两种危险。一是过分沉湎于往事。人不能生活在回忆当中,不能生活在对美好往昔的怀念或对去世友人的哀念之中。一个人应当把心思放在未来,放到需要自己去做点什么的事情上。要做到这一点并非轻而易举,往事的影响总是在不断增加。人们总是认为自己过去的情感要比现在强烈得多,头脑也比现在敏锐。假如真的如此,就该忘掉它;而如果可以忘掉它,那就自以为是的情况就可能并不是真的。另一件应当避免的事是依恋年轻人,期望从他们的勃勃生气中获取力量。子女们长大成人以后,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如果你还想像他们年幼时那样关心他们,你就会成为他们的包袱,除非他们是异常迟钝的人,我不是说不应该关心子女,而是说这种关心应该是含蓄的,假如可能的话,还应是宽厚的,而不应该过分地感情用事。动物的幼崽一旦自立,大动物就不再关心它们了。人类则因其幼年时期较长而难以做到这一点。

我认为,对于那些具有强烈的爱好,其活动又都恰当适宜,并且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人,成功地度过老年绝非难事。只有在这个范围里,长寿才真正有益;只有在这个范围里,源于经验的智慧才能得到运用而不令人感到压抑。告诉已经成人的孩子别犯错误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一来他们不会相信你,二来错误原本就是教育所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但是,如果你是那种受个人情感支配的人,如果不把心思都放在子女和孙儿孙女身上,你就会觉得生活很空虚。假如事实确是如此,那么你必须明白,虽然你还能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比如支援他们一笔钱或者为他们编织毛线外套,但绝不要期望他们会因为你的陪伴而感到快乐。

有些老人因害怕死亡而苦恼。年轻人害怕死亡是可以理解的。一想到会失去生活能够给予他们的种种美好事物,他们就感到痛苦。这种担心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一位经历了人世悲欢、履行了个人职责的老人,害怕死亡就有些可怜且可耻了。克服这种恐惧的最好办法是,至少我是这样看的:逐渐扩大你的兴趣范围并使其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直至包围自我的围墙一点一点地离开你,而你的生活则越来越融合于大家的生活之中。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应该像河水一样:开始是细小的,被限制在狭窄的两岸之间,然后热烈地冲过巨石,滑下瀑布。渐渐地,河道变宽了,河岸扩展了,河水流得更平稳了。最后,河水流入了海洋,不再有明显的间断和停顿,尔后便毫无痛苦地摆脱了自身的存在。能够这样理解自己一生的老人,将不会因害怕死亡而痛苦,因为他所珍爱的一切都将继续存在下去。而且,如果随着精力的衰退,疲倦之感日渐增加,长眠并非是不受欢迎的念头。我渴望死于尚能劳作之时,同时知道他人将继续我所未竟的事业,我大可因为已经尽了自己之所能而感到安慰。


《卢浮宫》A2501000005 · 2011年3月8日摄于法国法兰西岛巴黎

 

提到欧洲王室,你会联想到什么?一定是华丽、精致、典雅、高贵、燕尾服、晚礼服、鸡尾酒、宫廷舞会。但你一定想不到,曾几何时,英国女王和法国国王都不洗澡。

古代欧洲的王公贵族们一直都喜欢洗澡。这从古罗马遗存中有为数众多的公共澡堂子可以得到印证。欧洲的王公贵族们不光在这些建筑奢华的澡堂子里洗澡,还经常在里面搞事,最后把澡堂搞成了「洗头房」。

不过,也有几个倒霉蛋,比如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和法国的亨利四世国王。他们二位都有过一段臭气熏天、不愿洗澡的尴尬往事。这不是玩笑,凯瑟琳 · 爱森堡在她的《干净:不卫生的沐浴史》里就是这么说的。

中世纪的欧洲曾爆发过大规模的鼠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死病」。中国人对这种病并不陌生,100年前日本在中国开展细菌战,引发哈尔滨鼠疫大规模爆发,最终导致6万余人死亡。

鼠疫是一种烈性传染病,潜伏期短,死亡率高,有点前几年「艾博拉」的意思。中世纪的欧洲,「黑死病」所到之处,死亡近半,上至国王,下至草民,人人自危却又束手无策。当时有些洋专家认为,「黑死病」通过体毛孔传染,因此给出建议:不要洗澡,让汗液把毛孔全堵上,便可百毒不侵。想想也是:兵临城下,关起城门总不会错。言之凿凿,不由人不信。于是,优雅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女士一个月视死如归地洗一回澡,而高贵的法国亨利四世国王先生对「毛孔堵塞疗法」更是推崇备至、深信不疑,决计不再洗澡。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先生在七岁前都没洗过澡,也不知道这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是怎么熬过来的,真是十三得可以。「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有独特的汗味,有干掉的,也有新淌的汗。」爱森堡女士说得比较委婉,「独特的汗味」,说白了,就是臭气熏天。解决之道是勤換衣服,多抹香水。也只能这样了。

尽管后来「黑死病」渐渐消退,但人们还是不敢洗澡。古罗马公共澡堂子文化传到这辈人手里算是彻底玩完了。直到19世纪中叶,一些脑子慢慢清醒过来的法国精英觉得再这样下去怕是不行了,便怀揣着救赎法兰西民族的历史使命,走街串巷,苦口婆心地劝说民众「一辈子可以多洗几次澡。」但顽固不化的英国佬还是不敢冒险,白金汉宫里很长时间都没有澡堂子。可怜的伊丽莎白女士即使想洗澡,怕也只能是干搓。


《圜丘坛内壝棂星门》A0108030003 · 2012年10月22日摄于中国北京崇文天坛

 

智商主要是指大脑的能力,包括思维能力、认识能力、创造能力、适应环境能力和表达能力等方面,人类智商的平均值是100,正常人的智商一般在85至115之间。

据英国《泰晤士报》2006年3月26日报道:一项由英国北爱尔兰阿尔斯特大学心理学教授查德 · 林恩负责的最新研究显示:东亚人的平均智商达到105,为全球最高,而欧美人则为100,位列第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东亚人的智商最高,但文明却会落后于欧洲?对此,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已故教授菲利普 · 罗斯顿在2000年《美国复兴》杂志举办的一场学术讨论会的观众提问环节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以下文字根据当时现场视频中文字幕整理,略有删改:

问:既然东北亚人有着更高的智商,您是否有理论解释为什么他们的文明没有给世界带来更多的发明创造或其它东西?

罗:这一领域之所以如此谜团重重,原因在于学术界对这样的话题很忌讳,几乎还没有科学家对这类显然引人入胜的问题展开研究。您刚才问到的这个问题就很有意思。我想,这真的很反常。东亚人似乎拥有更高的智商,可他们的文化和生产力却相对较低,至少就目前而言确实如此。这是为什么呢?要解答这个问题,科学家们首先不得不承认东亚人的智商比白人要高。科学家们之所以不愿意做这方面的研究,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承认白人的智商低于东亚人,而是他们一旦着手研究,那就不得不接受黑人的智商要比白人低很多这样的现实。

问:罗斯顿教授,我换一种说法来重复一下您刚才的观点:大多数对科技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进步都来自于天才。东亚人的平均智商比白人的略高,但是白人的智商分布得更为分散,因此,这会不会给了我们一个比东亚人更高的天才比例?这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大部分最重要的科学进步似乎来自西方,或者说白人国家?

罗:首先,我想说这里有三个不错的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东亚人实际上比白人具有更高的智商却在近代缺乏和白人一样的创造力。第一点,正如您刚才所言:钟形曲线分布形状不一样。尽管东亚人智商的平均值高,但偏差较窄,所以他们大多数人的智商都聚集在平均值附近。而我们的钟形曲线扩散得更开,所以我们的天才更多。这是一种可能性。另外一个可能性是:他们非常谨慎的性格阻碍了他们的创造性。第三,我个人有点更倾向于这个观点: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东亚人实际上是领先于欧洲白人的,只是某些时期出现过一、两次波动。由于二者的平均智商非常接近,这样的波动让我们稍稍领先了。最近的一次波动就是黑死病。1380年的黑死病席卷了欧洲,导致英格兰50%的人口死亡或者更多。而下层群体的死亡率要远远高于上层群体。这里的「上层」和「下层」,既指的是智商,也指的是社会地位。换句话说,这场黑死病消灭了将近一半的低智商人口,因而产生了上述的波动。西欧其他国家也很类似。我觉得这种影响一直持续至今。如果我的理论是正确的话,那就意味着东亚人现在正在恢复原有的优势。

问:也就是稍稍领先于白人。您提到,也许从历史连续性方面来看,东亚人比欧洲人领先,即在大多数,或者说更长的历史时期。作为历史专业的一名研究者,我对此有不同看法。早期各个文明几乎全部出自印欧一系,实际上直到今天也有很多证据表明:对于东亚文明,比如中国,是欧洲人把轮子,以及许多其它基本的东西,比如驯化了的马带给了东亚人。我想在此给出的一个结论,这也是我问题的基础,是:迈可 · 雷文在他富有洞察力的《为什么种族很重要》一书中说,高智商与较高的睾丸素水平结合会让人取得成就;而把较高的睾丸素水平与低智商相结合,则会导致犯罪。我想这正如您刚才所言,将白人和东亚人的睾丸素水平作对比,是否能确切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白人更具有进攻性。这种进攻性不仅仅表现在犯罪方面,而且更明显地表现在科学探索和征服上。正是这种浮士德式的精神代表了欧洲人的精神。

罗:有许多证据表明,具有创造性的天才都会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患,即有一点出格行为,尤其是在思想上,这让他们比其他人先行几步。如果这能够打通高智商者通往创造力的渠道,那天才就会多一些。假如东亚人的睾丸素水平相对较低这一结果是确切的,那么他们产生天才的可能性自然会少一些。我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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