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A0101030003 · 2018年7月19日摄于中国上海黄浦

 

鸦片战争后,日落西山的清朝政府在坚船利炮的胁迫下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同意包括上海在内的东南沿海五城开埠。尽管当时散居在上海的英国人,包括商人和传教士在内,总共只有25人,但参与签订《南京条约》的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心里非常明白,随着上海的开埠,中英之间的贸易将迅速扩大,而来华的英国人也势必大幅度增加。为了早作准备,在《南京条约》签订后的一个月,璞鼎查便让由他一手推荐的英国驻上海首任领事巴富尔上尉着手为即将蜂拥而来的英国人寻找合适的永久居留地。

1843年11月,「水怪」号小火轮在十六铺码头靠岸。次日,随船而来的巴富尔便急匆匆前往道台衙门拜会当时的上海道台宫慕久。巴富尔此次拜访的目的是想和宫慕久确定上海正式开埠的具体日期,同时也想和这位道台商议租界英国人居留地一事。

作为一个地方官,既然清政府已经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对上海开埠自然不敢有任何疑义。双方很快确定将1843年11月17日作为上海的正式开埠日。但对租借英国人居留地,宫慕久有他自己的想法:当时的上海县城号称「小苏州」,相当繁华。如果让大批英国人在城里居住,一旦与当地民众产生争执和纠纷很难妥善处理。对宫慕久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华洋分居」。宫慕久以保护英国人的安全为由,建议巴富尔在城外黄浦江边空旷的江滩上修建居留地。

宫慕久原本以为巴富尔不会同意他的提议,没想到英国人竟一口答应,双方一拍即合。原来在巴富尔上任之前,璞鼎查就已经看中了位于县城北门黄浦江边的一处江滩,即外滩。尽管当时外滩还只是一处芦苇丛生的荒滩,但璞鼎查觉得这里不但交通便利,而且地阔人稀,发展前景不可估量。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带处于游弋在黄浦江上的英国军舰的火炮射程之内,可以为英国侨居和他们的财产提供有效的保护。

1845年11月29日,宫慕久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划定了租界界址:南至洋泾浜,即今延安东路、北至李家场,即今北京东路、东至黄浦江,西至界路,即今河南中路,面积约830亩,每亩年租金1500文。

三年后,外国洋行开始陆续在租界内的黄浦江边建房架屋,这些建筑就是现在外滩「万国建筑」的始祖。